緬甸《七日日報》3月20日報道:從緬甸商務部貿易司獲悉,為解決資金困難的中小企業使用機器的問題,緬甸商務部貿易司從3月份開始,批準進口價格適宜的二手機器,進口期限為一年。但不準進口被發達國家列為廢棄且無正常功能的機器,同時只允許經海運貿易進口,不得從邊境地區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