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17年東盟與中日韓合作工作計劃
E部分 機制支持和后續
1. 開發10+3合作基金模式。
2. 繼續加強東盟秘書處10+3小組的工作,以改善10+3國家間的磋商和協調。
3. 實施聯合項目來促進本計劃目標的實現,而且在適當的情況下,鼓勵促進本工作計劃設定的目標和目的實現的次區域活動與合作努力。
4. 東盟秘書處制訂實施工作計劃的進度表和時間框架,并須經10+3國家認可。
5. 通過現有機制定期回顧本工作計劃的實施情況,以10+3司局長會議作為監控機制。
6. 向年度10+3領導人會議遞交關于工作計劃實施情況的簡明進展報告。
責任編輯:徐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