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部分 社會文化合作
1. 開展為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的合作活動。
2. 加強東亞文化遺產網絡(NEACH)、東亞論壇(EAF)、東亞思想庫網絡(NEAT)和東亞研究網絡(NEAS)的作用,并考慮將其建議作為以研究和部門間咨詢為基礎的政策制定的補充信息源。
3. 扶貧
3.1 根據多邊或雙邊協議和安排,向較貧困居民的產品開放10+3國家的市場,包括協助營銷其產品,并提供教育、技能培訓、公共衛生、工作環境保護以及建立有效的國家和團體機構方面的協助。
3.2 設定基準點并建立監控機制來衡量“千年發展目標”取得的進展,延長援助使這些進展得以實現,例如“扶貧協調員”、與貧困相關的數據收集系統以及減貧項目監控體系的網絡化。
3.3 通過信息和經驗分享活動、人員交流項目和培訓課程,在農村開發和消除貧困領域,形成政府官員、專家和職業者的能力建設方面更密切的合作。
3.4 監控貿易自由化和經濟一體化對農村發展和扶貧項目的影響,包括社會保護體系和作為農村發展和扶貧工具的信息通訊技術。
4. 促進弱勢群體發展
4.1 支持關懷和提高弱勢群體,包括兒童、青年、婦女、老人和殘疾人自強能力的努力。
4.2 支持為確保殘疾人享有機會并免受各種形式歧視而付出努力,包括促進其人權。
4.3 通過消除各種形式的歧視,支持在發展進程中促進婦女公平參與和公正的利益分配而付出努力。
4.4 加強在解決對婦女和兒童使用暴力方面的合作。
5. 文化和民間交流
5.1 在促進民間交流方面開展合作,尤其是涉及國會議員、政府官員、學術界、青年、媒體、文化專家、體育人士以及商界、工業界和思想庫機構的代表。
5.2 推進各宗教溫和派的教育、享有公正和自強能力,同時促進不同信仰間和文化間的對話,增進不同文化和宗教間的理解,并發揚宗教適度和容忍的普世理想。
5.3 支持民間社會致力于形成一個以人為本的東盟共同體而付出努力。
5.4 通過定期舉辦文化節、電影節、藝術展、研討會和其他諸如東亞周之類的活動,促進文化理解和更多地了解彼此的文化。
5.5 促進參與文化事務的政府部門、文化機構、博物館、檔案館和圖書館以及藝術家、專家和劇院、音樂、雜技、舞蹈、民間藝術和電影攝影從業者間的互動、網絡化溝通和互訪。
5.6 為保護、保存和修復有形的和無形的文化歷史遺產而彼此給予協助和開展合作,根據每個國家的法律法規,拓展打擊掠奪、非法交易和走私可移動的文化財富活動的合作。
5.7 促進文化、創意和設計產業之間更密切的合作和協作,包括建立聯合企業和共同生產。
5.8 促進新聞業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包括報刊業、廣播業和電視業。
5.9著眼于就學到的經驗和最優方法進行交流,促進關于全球化、現代化以及信息通訊技術變革對青年影響的研究和政策對話。
5.10 為增進彼此了解、形成大同意識,加強青年交流并繼續舉辦10+3青年領導人論壇。
6. 教育
6.1 鼓勵對教育和培訓的投資,增加輟學兒童和青年的學習機會,并改善教育機構的質量,包括教師、學者和管理人員的人力資源開發。
6.2 促進教育機構和政府教育主管部門的合作、網絡化工作和研發。
6.3 促進高等教育合作,通過東盟大學網(AUN)增進大學間的聯系,并鼓勵10+3國家大學間的學分轉移。
6.4 支持對10+3關系感興趣的10+3國家的學者和專業人員開展研究活動并進行交流。
6.5 根據現有國家法規,對東盟成員國的學生和知識分子出于學術目的到中日韓三國的旅行,繼續努力加速其簽證申請程序進程。
6.6 通過促進本地區的東盟研究和東亞研究,塑造東亞認同感。
7. 科技
7.1 擴大和拓展10+3國家科技團體間的交流與合作。
7.2 在涵蓋研發和知識產權管理、技術商業化、公共-私有部門合作以及科學、技術和創新指標等問題的技術轉讓和技術管理領域開展合作。
7.3 促進有商業應用潛力領域的研究和技術開發,例如生物技術、食品技術、新材料、微電子和信息技術、海洋資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太空技術。
7.4 加強在處理氣候信息和預測服務、天氣觀測和氣候變化方面的氣象合作。
7.5 通過參加東盟食品大會、東盟科技周、科技青年營以及其他相關的各種活動,提高諸如私有部門和青年等社團特定人員對科技的覺悟。
8. 公共衛生
8.1 加強能力建設合作,增進政府部門、私有部門成員、民間社會機構、實驗室以及公共環境衛生領域專家之間的合作與技術援助。
8.2 加強在政府公共衛生突發災難管理工作人員的能力建設方面的合作。
8.3 促進10+3國家政府部門和私有部門單位間的網絡化建設,包括實驗室、研究機構和專家。
8.4 促進與公共衛生相關領域的研發和人力資源開發,包括聯合研發、研究班、研討會、培訓課程和學習參觀以及官員、衛生領域的專業人員和專家在參觀和獎學金方面的互換。
8.5 增進全球和地區層面的合作、研究和技術援助,以預防、控制和減少傳染性流行疾病的影響,如艾滋病、非典、禽流感、肺結核、登革出血熱,同時改善母親、兒童和新生兒的健康和福利。
8.6 有效實施10+3新發傳染病項目,并繼續支持與艾滋病、肺結核和瘧疾做斗爭的全球基金。
8.7 繼續改進東盟應對流行病爆發的緊急準備工作,包括信息共享和早期預警體系、東盟抗病毒藥物和個人防護設備現有庫存即時轉移到流行病爆發的地點,并建立抗病毒藥物庫存網。
8.8 增加獲取安全、無假冒、買得起和有效的藥物的渠道。
9. 災害管理和應急
9.1 加強在洪水、山崩、地震和其他災害領域的合作,例如協助支持國家和地區海嘯和其他災害的早期預警體系網,包括通過實時信息共享和公共認知活動等方式。
9.2 提供援助來實施東盟關于災害管理和應急的協議。
9.3 增進在減災方面的軍民合作。